使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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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条款以规定Payus运营的网站各项服务的使用条件及程序相关事项与其他必要事项为目的。

第二条(用词与定义)

该条款将用词如下进行规定
  • ① 会员:输入了基本会员信息,与公司结缔服务使用条款并获得账户的个人
  • ② 账户:为识别会员以及使用会员服务,由会员选定,受公司认可的文字与数字的组合
  • ③ 密码:会员在通讯过程中保护自身的秘密而选择的文字与数字的组合
  • ④解除:因公司或者会员一方而终止契约

第三条(条款公告、功效与更改)

该条款将用词如下进行规定.
  • ①本条款公告在注册画面上公示,若有公司更改及营业上因重要原因而需更改条款时,更改后的条款则通过公告事项公示 .
  • ②根据本条款及日后公司情况更改的条款,将通过公告生效 .

第4条 (条款以外的准则)

若未明示在该条款的事项规定在《电子通信基本法》、《信息通讯事业法》、《电子商务促进法》、《关于电子商务交易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法律》、《有关规定条款的法律》、《电子交易基本法》、《电子签名法》、《有关电子通讯网促进利用法》、《消费者保护法》等其他法规规定时,必须遵循相关法规。
第二章 利用条款

第一条 使用申请

  • ① 使用申请者在会员注册指南中,同意了本条款和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并通过注册程序(填写公司的注册申请书),只要按下"确认"按钮就可以申请使用。
  • ② 使用者必须使用其真实姓名和实际信息,并且可以在每个出生日期申请一种用途。
  • ③ 未输入实名或未输入实际信息的用户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也有可能限制使用服务

第二条(利用申请的准许)

  • ① 公司按照第2章第1条,对于使用申请者将以第2项和第3项的情况为例外,允许使用服务
  • ② 以下情况,公司可保留其限制事项的准许直到解除为止
    甲。服务设备不充足时
    乙。技术有障碍时
    丙。其他公司分情况认为需要时
  • ③ 以下情况,公司不准许 :
    甲。利用他人名义申请时
    乙。虚假填写使用者信息时
    丙。以损毁社会秩序以及社会风气未目的申请时
    戊. 其他未具备公司所需申请使用的条件时
第三章 契约当事人的义务

第一条 (公司的义务)

  • ① 公司有安稳持续运营网页的义务
  • ② 公司如果承认用户提出的意见以及不满正当时,应立即处理。 但,立即处理困难时,应通过公告事项或电子邮件通知其原因与预计处理的日程
  • ③第1项的情况下,以受贿案为目的,有相关机关及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的邀请或出示拘捕令的情况下,根据其他相关法令的情况例外

第二条(使用者的义务)

  • ① 用户应熟知并遵守本条款及公司的公告事项、网站使用指南等,不得从事妨碍其他公司业务的行为。
  • ② 用户未经公司许可,不可利用本网站进行任何营利行为。
  • ③ 用户在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可复制、复制、更改、翻译、出版、报道以及其他方法来使用、让渡通过该网站获得的信息
第四章 服务的提供与使用

第一条 (服务的使用)

  • ① 用户需遵守该条款规定的事项利用该网站
  • ② 对于该条款未明示的服务,公司通过“公告事项”提示或者遵守另外公告的内容

第二条(信息的提供)

公司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等方式向会员提供认为所需的多样的信息。

第三条(广告登载)

  • ① 公司对于有关服务的运营内容,可在服务画面、网站、电子邮件上登载广告
  • ② 公司不会对会员因参与在刊登在网站上的广告促销活动而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责

第四条 限制使用服务

本网站的使用及行为属于下列条款时,公司可限制用户使用。
  • ① 损害公共秩序及社会风气等其他社会秩序时
  • ② 以犯罪行为未目的,客观认为与其他犯罪行为有关时
  • ③ 损伤他人名誉以及妨碍他人利用服务时
  • ④ 与他人意见相抵触、持续传送广告信息时
  • ⑤ 通过散布黑客 & 病毒等妨碍服务健全运营时
  • ⑥ 其他侵害用户或者第三者的知识产权时,或者知识产权者主张侵害知识财产权受侵害时
  • ⑦ 盗用他人账号密码时
  • ⑧ 其他违背相关法令及公司使用者认为不适当的情况

第五条(终止提供服务)

以下情况,公司将终止全部或者一部分服务的提供
  • ①电子通信事业法规定的期间通信事业者或者网络事业者终止服务时
  • ② 因停电而无法提供服务时
  • ③设备转移、保修、或者因施工不可避免时
  • ④因设备障碍,或者因服务使用爆发而导致难提供正常服务时
  • ⑤ 发生或者预计发生战时、事变、天灾以及类似发生国家非常事态时,

第六条 帖子管理

公司可以在判断为健康的通信文化和运营效率的网站上,使用者出示或提供的资料属于第4章第4条的情况下任意删除、移动、拒绝登记。

第七条 服务使用责任

用户除了在公司有权限的职员署名的情况,不得利用服务进行销售非法商品的营业活动,尤其是黑客、赚钱广告、通过淫乱网站进行非法商业行为以及S/W非法提供。若违反该内容而造成营业活动的损失,或者因相关机关而拘留等法律措施,公司不会承担责任。
第五张(有关财务的订购与结算)

第一条(结算方法)

"会员"可以在"公司"销售的财物和服务中利用"直付卡、信用卡等各种信用卡结算手段"进行结算。

第二条(取消或退货规定)

"公司"在用户购买申请的财物和服务等不能提供人道或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将立刻通知人们,并此次又接受提前支取货款的情况下,从收到贷款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以内退还或退还。
  • ①在提供财物及服务之前,用户取消结算时,"公司"将取消相应订单,取消信用卡结算批准案。
  • ② "l提供财物及服务之后,不能取消结算。但因"公司"的疏忽、服务上的问题时,"公司"将采取对用户购买金额的退货及退还措施。
第6张 其他

第一条(免责因损害赔偿)

  • ① 若因天变、或者“不可抗力"而导致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公司将免除提供服务的责任
  • ② 公司对用户之间或使用者和第三者之间的相互交易关系,不负任何责任
  • ③ 公司在使用者对留言板上登载的信息、资料、内容等方面没有承担任何责任,而应利用本人的责任,在使用者本人的责任下使用本网站。
  • ④ 不管是有关使用者的帖子或发送的资料,还是关于免费提供资料的取舍和免费提供的服务使用,对此,不管怎样都会对用户造成任何损失,对此所有责任都在使用者身上
  • ⑤因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及使用者的疏忽造成的损失或第三者使用不当等责任在于使用者。
  • ⑥使用者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条款,一旦公司违约,违反该条款的用户应赔偿全部损失,免受损失。

第二条 (提供、活用个人信用信息以及同意书)

有关会员注册的个人信用信息,根据信用信息利用及保护相关法律第23条的规定,必须在使用和活用他人的情况下得到使用者的同意。 用户的同意是将用户注册为会员的用户的信用信息,向信用信息机关、信用信息业者及其他用户提供,用作判断使用者的信用资料的资料,或者是在公共机关作为政策资料加以利用。

第三条 处理纠纷

  • ① 公司和用户为了解决有关本网站使用的纠纷,必须做出所有必要的努力。
  • ② 如果按照第一条规定, 仍然发生纠纠纷并引发诉讼的话,同诉讼由管辖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附则>
该条款自2018年8月1日生效